【雙語化學習計畫】111-1彈性薪資申請資訊如下:

一、申請對象:
全英語教學之本國籍專任、專案及兼任教師,
惟不包括未通過教師評鑑者,英語為其母語者,
以及本計畫聘任之專責全英語教學之專任、
專案及兼任教師。

二、申請項目:
(一) 全英語授課開課獎勵:
重點培育學院之專業科目開設全英語課程者,
可申請「全英語授課開課獎勵金」,
每門課程至多12萬元,
並以新開設課程優先獎勵。
同一教師開設課程內容相同或相似者,
同一學期不得重複請領。

(二) 全英語授課優課獎勵:
重點培育學院之專業科目開設全英語課程,
教學評量成績達該院該學制
全英語授課課程之中位數或平均以上者,
可申請「全英語授課優課獎勵」,
每門課程至多5萬元。

(三)全英語授課證照獎勵:
重點培育學院及語言中心教師,
完成英語培力研究院籌備處認定之「全英語授課證照」課程,
並取得證照者,可申請「全英語授課證照獎勵」,
每人1萬元,不得重複請領。

三、申請程序:
(一) 教師填妥申請表,送學院/中心彙整。
(二) 學院/中心於112年4月7日(五)17:00前,
將以下文件送英語培力研究院籌備處審查。
1. 申請表(紙本、電子檔)
2. 申請名單(紙本、電子檔)
3. 全英語授課證照(電子檔)


檢附:彈性薪資實施辦法申請表推薦名單